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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城镇职工医保补助提高 最高支付额由3万提到4万
2010-01-11 15:49: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月迪 马戎 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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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1日讯(王月迪 马戎 记者王凌霞)为进一步减轻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牡丹江市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床位费报销比例和门诊血液透析待遇标准。

  据了解,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1万元以内、1万以上至3万元、3万以上至4万元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15%、10%和5%。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由17万元提高到21万元。费用5万元以内、5万以上至10万元、10万以上至21万元的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25%、15%和10%

  此外,住院床位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80%;门诊血液透析费用标准由340元/次提高到370元/次,其中个人自付比例由原15%降至10%。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