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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百年秋林遭遇“悬赏举报” 骄人之姿已成明日黄花
2010-01-15 16:18:1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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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曾经骄人之姿已成明日黄花。

  东北网1月15日讯 存在了一个多世纪的“秋林”近10年来“败相连连”,曾经的国内百货第一股沦落成大卖场。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结束之际——

  2010年1月12日,一条悬赏公告出现在省城媒体上: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现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悬赏举报。对提供被执行人账户信息及资金线索并能执行的给予举报人奖励,悬赏举报如下:

  被执行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哈尔滨市东大直街319号,法定代表人:蒋贤云。举报电话:86428458”

  悬赏方是“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此悬赏公告一出,社会各界顿时沸腾起来。人们纷纷询问:秋林怎么了?

  1996年,作为“国内百货业第一股”的秋林当年自有积累达到2亿多元,加上上市募集的2亿多元,用前总经理张芝礼的话讲,闭店也可以养活职工十年。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存在了一个多世纪的“秋林”却在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结束之际传出了噩耗。

  一些知情人表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秋林”败相十几年前就显露出来了。

  温州人蒋贤云入主“秋林”

  提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不能不提到一个人:蒋贤云。

  1997年,秋林公司用配股资金投资建设的合资项目,由于合作方中创和德顺沃所应投入资金均未到位,秋林前后共投入2.7亿多,但是最后由于资金缺乏,只完成了工程的九成,不了了之,大厦便成了一个沉重包袱。

  由于扩建项目过快过多,加上国有股“一股独大”等体制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最终,公司负债累累,2001年亏损5180万元,2002年亏损近8000万元,2003年成了ST公司。2004年4月24日被暂时停止交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半年年报仍没有扭亏为盈,将摘牌终止上市,公司将破产倒闭。

  其实,秋林公司走下坡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由于体制原因,从2001年开始亏损,商品卖不出去,库存越来越多。秋林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开始租赁经营,一些地下商业街的服装被摆上柜台卖高价,假冒伪劣商品也进入了秋林,更使经营雪上加霜。

  “百年信誉老店”信誉不再,旧有的管理模式已经走到尽头。

  2003年初,哈尔滨市政府决定:秋林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随之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市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的秋林公司重组推进小组,迈向了艰难的重组之路。

  2004年1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最后确定将哈尔滨国有资产局持有的秋林公司5991万国有股以每股1.9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马”公司)。随后在2月26日秋林公司与奔马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同年3月1日奔马公司正式进入秋林公司,并成立了秋林公司过渡期间共同管理委员会。入主后,当年通过资产处置、债务重组实现盈利,当年8月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有知情人透露,该次恢复的上市交易还涉及到财务作假。是真是假如今已辨识不清。但有些事实却有迹可循。

  百年秋林“苟延残喘”

  2005年,《中国经济周刊》一篇“国内百货业第一股沦落哈尔滨秋林变大卖场”的报道为重组后的秋林公司做了“总结性陈词”:从当年号称“闭店也可以养活职工十年”的繁荣,到现在共租柜台优惠招商的大市场,素有“国内百货业第一股”之称的百年老店哈尔滨秋林公司,历经重组、卖房、换将,似乎依然未能改变颓势。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哈尔滨这个注重服饰的城市,买高档服饰人们一般都会去与秋林公司一街之隔的商场,买低档服装一般去地下商业街,买中档服装的人一般去红博世纪广场,因此秋林的定位就很尴尬。加上秋林自营项目很少,缺少自主的权利,使得秋林恢复营业以来并没有向好的方向转变,反而是越发步履维艰了,并再次发出2005年上半年亏损预警。

  当时一位在秋林经营男装的商户告诉记者,现在秋林的人流越来越少,他们品牌的男装每个月至多能卖到一万元,而只有一路之隔的某购物中心,同样品牌的服装每个月却可以卖到一二十万元。许多商户因为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而不得不在秋林死守,他们也不相信,这么好的一个秋林就这么完了。

  然而,事情往往就爱朝着人们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2007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问题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蒋贤云等进行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26日发布公告,说明公司正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直支行协商,讨论公司贷款本金15649万元及利息的偿还问题。由于银行要求公司先行支付保证金7000万元,公司正在筹集,待资金到位后双方将签订有关协议。

  10月11日,公司公告称“该事项目前没有新的进展,且至少一个月内不能签订相关协议”。但时隔7天,公司于10月18日发布公告,称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直支行及相关方签署《保证金协议》。公司上述信息披露前后矛盾,严重误导了投资者。

  对于上述惩戒,上证所将抄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其实,早在2006年,哈尔滨理工大学的杨文超教授在接受省城媒体采访时就表示:“这个招商本身缺乏战略性思考。”

  据了解,温州背景的企业进驻,对秋林老品牌没有深度挖掘,而是按一般商业模式经营,对秋林的历史、品牌没有思考,“重打锣鼓另开张”。其运作模式都是老方法,在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的今天,其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在杨文超教授看来,以温州模式主导秋林,不仅没有对秋林文脉的继承,更谈不上发扬。如果与长年积累下的文化血脉断然割裂,那么,秋林还有什么样的优势可言?

  1月14日,记者多次联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此事由公司的法律部负责。记者又致电其法律部,一工作人员表示负责此案的律师不在,没办法接受采访。与此同时,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也表示,他们是受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执行此案件,对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记者联系到省高院,得到的答复是: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都不在。

  曾经骄人之姿已成明日黄花

  许多考过“导游证”的人都背过这样一段导游词:“无论这些现代化建筑色彩多么炫目,体积如何庞大,都无法掩盖秋林公司儒雅端庄的风姿……尽管几经扩建,秋林公司依然保持了原有风貌,直至今日,人们仍然可以从商场林立的大直街上一眼将它辨认出来,也许它将永远屹立下去,同时也留给人们一段美好的回忆。”

  若干年后,不知这段导游词是否需要改写,但“秋林”曾经的风采早已写入历史。

  如今,在秋林公司的档案室内还珍藏着一份资料,那是中国政府收购秋林公司的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当时的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作了几处修改,最后批示:除接收后归中商部或地方管理待考虑外,其他均同意。最后由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亲笔批准。中央有关部门领导薄一波、曾生、叶季壮、焦若愚、韩光等都参与了这一工作。

  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历史上,无论是久负盛名的老字号,还是新开发区高耸入云的国际大厦,哪曾有一家商店如此牵动共和国的中枢神经?也许只有骄傲的“秋林”能承受起如此厚爱。

  1月14日,记者多次联系蒋贤云,未果。在其博客上,开通两年的博客里只有5篇文章,三篇是蒋贤云本人和哈尔滨温州商会的简介。在2009年1月30日的一篇题为《一群疯子创造了这个时代》的日记里,有这样一段话:“这就是成功,不管是在哪个领域,只要有了疯狂的念头,疯狂的行动,那么我们就是成功,在这个疯狂的时代,如果你不疯狂那么就只有被这些疯狂的、急走的时间和物所湮灭……这年头,疯狂的人不一定成功,但是不疯狂那么你就一定不会成功,当这种疯狂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的时候,那么就非常正常了,世人便可以理解了!”

  如今,已年近五旬的蒋贤云不知还能做出何种疯狂之举。对于当年入主秋林公司,也不知他是否认同为疯狂之举。总之,在2010年的刺骨寒冬里,百年老秋林确确实实让哈尔滨人疯狂了。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