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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汽修工拒绝加班辞职 企业欲索赔巨额损失
2010-01-21 11:29:51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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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两汽修工拒绝加班,因拖欠工资事宜将汽修厂告上劳动部门。20日,在哈市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工作人员对用工双方进行了调解。汽修厂表示,他们确实没有支付二人工资,但根据《劳动法》,二人辞职前30天未向企业提交申请,造成汽修厂巨额财产损失,他们将向有关部门起诉两名工人。

  23岁的郭鸣和30岁的吕彦秋是哈市一家汽车修配厂的内燃机修理工,每天从8时工作到18时。13日下班后,修配厂接到一个紧急维修电话,管理人员让郭鸣和吕彦秋加班,但二人表示拒绝。“干了一天活儿,太累了,即使给加班费,我们也不想干。”郭鸣说。因拒绝加班,二人和管理人员发生争执,随后提出辞职。

  14日,二人来到厂里,要求支付各自2000多元的工资。“我们干了活儿,他们凭什么不给工资”。当天,两人来到哈市南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维权,举报该汽修厂拖欠工资。

  该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工作人员汪志滨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用工方承认拖欠二人工资,但他们也要维权。因为根据《劳动法》,劳动者辞职前30天未向企业提交申请,造成工厂陷入瘫痪,目前企业损失已达20万元。二人辞职后,该厂将在3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起诉,要求赔偿巨额损失。

  调解结束后,郭鸣和吕彦秋提交了“撤诉书”,“工资不要了,企业的损失我们根本负担不起”。郭鸣说。

  汪志滨表示,对于律师提出起诉两名工人赔偿一事,他将进一步调解。他提醒雇佣双方,如果加班,企业和员工应积极协商,做到消除矛盾保障双方利益。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员工应与企业在合同中对加班行为进行明确细致规定,即便辞职,也要按照法律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