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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男子因市场竞争不敌对手雇人打砸同行被刑拘
2010-02-03 08:59:27 来源:东北网--绥化晚报  作者:陈速升 范宗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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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绥化2月3日讯日前,北林一生意人因指使他人打砸同行的财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1月14日,北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九中队接北林区居民赵某报案:2009年11月21日,赵某驾驶自家送啤酒的白色福田货车行至北林区永安劳教所附近时,被6人持斧头、铁管、仿真枪等凶器将车和车上的物品砸损,损失物品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接报案后,侦查员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大量走访排查,查明砸车的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是丁某(男,35岁)。侦查员们经缜密工作,于1月15日上午在北林区某宾馆将丁某抓获。经审讯,丁某交代了受连岗乡经营推销啤酒生意的刘某指使,伙同张某等6人打砸赵某货车的犯罪事实。侦查员顺藤摸瓜,于1月16日将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指使丁某、张某等人打砸赵某货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案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九中队毫不松懈,全力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1月17日,张某迫于公安机关抓捕压力,主动向九中队投案,交代了参与砸车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赵某与刘某都在连岗乡、永安镇等地推销啤酒,近年来赵某的销售点超过了刘某,刘某看着自己的啤酒推销不出去,对赵某怀恨在心,产生了用暴力手段打压同行的想法。1月14日,刘某假冒某销售点给赵某打电话定啤酒,让赵某将啤酒送到某地。然后刘某指使丁某等人带着凶器在赵某送啤酒的必经之路埋伏好,当赵某驾车驶到永安劳教所附近时,丁某等人将车拦住,把货车和车上物品砸坏后逃跑。

  目前,嫌疑人刘某、丁某已被刑事拘留,张某被取保候审,现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