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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
2010-02-03 16:54:2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菲菲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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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日讯 记者2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仍有部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没有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哈尔滨市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住院医疗统筹。

  参保条件:哈尔滨市市区范围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缴费标准:以上年哈尔滨市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由个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费用。

  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须先由个人按市政府2006第146号令的规定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医疗保险费后,再按本通知规定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费用。参加住院医疗统筹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救助,按每人每月5元缴费,缴至本人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为止。

  享受待遇:上述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自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统筹和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参保人员缴费满一年后,经认定合格,可申请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待遇。

  申办程序:由本人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登记表”及“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上述人员也可按自愿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模式选定后不得变更。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