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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调整货车通行时间:5吨以下货车19时30分后通行
2010-02-04 08:45:44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进胜 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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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春节前夕市区内货物运输需求大幅增加,3日起,哈尔滨市交警部门重新调整货运车辆通行的规定时间,对核定载质量小于5吨的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时间由原来的“每日6时至22时”,调整为“每日6时至19时30分”;对面包式货运机动车放宽限行规定,每日除7时至8时30分和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两个早晚高峰时段外,其他时段准许面包式货运机动车在市区货运机动车限行道路通行。春节后,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流量情况进行调整。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调整主要是对通行时间进行调整,由于市区内有近6000余块限货标志的辅标需要更换,交通标志调整数量非常大,哈市交管部门采取“同步实施,陆续更换”的方式。在此期间,小于5吨的货运车辆在19时30分以后,可以按照新的调整规定通行。

  为了缓解部分路段的交通压力,哈市交管部门近期还采取了三项调整措施,即:针对友谊路尚志大街至地段街路段交通流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取消友谊路与井街交叉口友谊路往井街左转弯,同时对友谊路的交通隔离护栏进行了偏移,由东往西方向增加1条机动车道;为了尽量满足道里中心区兆麟街路段旅游、购物车辆的停车需求,在兆麟街索菲亚教堂一侧增设了旅游大巴临时停靠站,在新一百一侧增设了出租车乘降站;对中和街、人和街的单向交通延伸至马端街,即中和街(大成街至马端街),机动车只准许由大成街方向往马端街方向单向行驶;马端街(鼎新三道街至大成街),机动车只准许由鼎新三道街方向往大成街方向单向行驶。

  除以上10条道路外,其他道路对核定载质量小于5吨的货运机动车限制通行时间由原来的“每日6时至22时”调整为“每日6时至19时30分”。每日除7时至8时30分和16时30分至18时30分两个早晚高峰时段外,其他时段准许面包式货运机动车在市区货运机动车限行道路通行(以上10条道路除外)。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