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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建中医医院等级评价体系及长效管理机制
2010-03-03 14:07:16 来源:东北网  作者:衣晓峰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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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日讯(衣晓峰 记者杜筱) 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中,今年黑龙江全省各地要加大中药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力度,对中药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同时借助药品零差价制度实施之际,大力推行非药物疗法的中医适宜技术。在日前召开的2010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好中医药的作用,继续深化新农合费用补偿对中医药倾斜的扶持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看病首选中医院多用中草药。

  今年黑龙江省在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过程中,要求所有13个地市加强督导,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内容全面落实。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必须按照国家要求确定好中医医院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以及医院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在制定“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政策保障时,要将中医药内容更多地纳入总体规划和卫生专项计划,全面满足本地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

  2010年,黑龙江省结合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主题,要求进一步促进各地中医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规范诊疗和合理用药。今年4月底前,《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等级评价标准(试行)》和《黑龙江省中医医院等级评价标准细则(试行)》将制定完毕。依据这两个《标准》,将首先对全省三级中医院开展复核评审,并逐步在二级、一级中医院全面铺开,以此建立起全省中医医院等级评价体系及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医院管理层次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明确提出,要抓住公共卫生均等化的契机,全力推进中医药进入公共卫生领域。首先要继续开展好“治未病”试点工作,加强对各地“治未病”中心治疗效果的评价和总结,逐步建立健全“治未病”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规范。在县级以上中医院设立中医健康诊室,将“治未病”理念渗透到健康维护的各个环节中。其次,要充分发挥全省在中医康复方面的学术优势,推动各地市中医康复科的建设。今年该省还将组织专家建立《黑龙江省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数据库》,针对每种疾病列出中医药防治常用药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利乡村医生更好地服务农民患者。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