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8日讯 (王言 记者杜筱) 22岁的外来务工人员李壮,3月3日郑重地在黑龙江省眼库的角膜捐献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成为《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3月1日颁布以来的第一个捐献者。新出台的条例,首次对遗体和眼角膜捐献登记、接受、利用和处理等进行具体明确规定,此举有望缓解黑龙江省眼角膜捐献“等米下锅”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生命,因短暂和仅有一次而显得更为宝贵,然而,这里的人却战胜了短暂,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获得了永恒……”在2010年新年钟声敲响后不久,双鸭山市普通的农家女桑贺梅微笑着闭上了那双清澈透明的大眼睛,此刻,她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今年全国第一位眼角膜捐献者。桑贺梅19岁时便患上重症肌无力疾病,从此卧床不起,一躺就是17年。家庭贫困的她一直接受着政府和社会的援助。2006年,桑贺梅毅然做出决定:“我要在死后捐献出我的眼角膜,回报社会,回报帮助过我的人!”两位已经失明近两年的患者成为这对角膜的受益者。像桑贺梅这样有爱心的捐献者有很多。
据了解,哈医大一院眼科医院刘平教授介绍说,黑龙江省约有因眼角膜致盲患者两万余人,其中,多数是可以通过角膜移植手术重获光明的。从1998年黑龙江省眼库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成立至今,经过11年的努力,已经接受了万余名志愿者签订捐献协议,至今已成功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仅400例左右。但我省眼角膜捐献供需相差悬殊,有巢无鸟的尴尬局面令人担忧,全省约有6000余人在苦苦等待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等原因,眼角膜供应量非常稀少,每年只能提供50人左右的眼角膜。到哈医大一院眼科医院预约角膜移植手术的患者一般要等上两个月到半年不等,甚至更长时间,有些患者要等几年。固然影响遗体和眼角膜捐献的原因很多,但没有法律依据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对于大量等待供体的患者来讲,这显然是杯水车薪。
《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体现了鼓励遗体和眼角膜捐献行为,方便百姓进行捐献登记的原则。还明确了保密义务,捐献人在捐献登记表中注明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及个人隐私,登记机构和接受机构应当予以保密。为体现自愿原则,答应捐献人改变捐献意愿,如捐献人有变更意愿,登记机构当及时变更或者撤销登记。眼角膜捐献人的近支属临床使用眼角膜可以按照省卫生行政部分的规定享受一定的医疗优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改变遗体和眼角膜的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捐献的遗体和眼角膜,不得将捐献的遗体和眼角膜用于贸易活动。自《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出台以来,黑龙江省眼库的咨询电话一直不断,市民们的热情很令人感动。
刘平教授表示,《条例》的实施,将有利于我省今后融入国内资源共享的平台,对优化整合角膜资源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同时也防止器官浪费。今后,将要多多进行捐献宣传活动,并成立劝捐员小组,招集义工来做宣传,与患者家属多沟通,让公众了解捐献的重大意义,从而使更多的人都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