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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错时第三套方案出台 4月1日起推行
2010-03-22 08:47:1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慧 尹明 史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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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2日讯 推行错时上下班的第一、第二套方案,在经过市政府相关部门反复讨论后做了进一步修改———昨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重新修改后的第三套方案报送市政府审批。据了解,第三套方案将参与错时的行业进一步扩大到了金融、商业、企业等领域;同时提出,将事业单位上班时间提前至8时,服务窗口单位时间延后至9时。据悉,该方案拟于4月1日在哈市全面推行。

  三次方案层层推进“错时”

  记者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为了应对今年严峻的交通形势,交管部门通过调查走访,参考了外地城市的先进经验,又在局部范围内试行错时制进行试验而取得显著效果后,决定提出错时上下班方案。

  通过与本报联手共同征集的民意进行汇总调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月24日提交了第一套方案,市政府组织协调会邀请各部门参与讨论,对一套方案进行了修改;随后3月8日,交管部门又递交了第二套方案,拟定在中心城区对事业、窗口服务以及学校进行错时,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建议可以涉及更多的行业和领域,将参与错时的群体范围扩大。昨天,经过两次修改后的第三套方案再次呈交市政府办公厅。

  扩大范围事业提前服务业推后

  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是为了改变拥堵状况,缓解交通压力,让道路顺畅,协调各单位错时上下班时,还要优先考虑到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窗口服务行业等的作息时间,本着以上原则,第三套方案在以往的基础上又做了重新调整(见下表)。新修改的方案,考虑到原有二套方案中,行业涉及范围过窄,缺乏指导性时间等问题,扩大了行业范围,由二套方案中的事业、窗口服务、学校扩大到了金融、商业、企业等领域,为部分行业确定上下班时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此次调整后,已将参与错时制的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区域没有变化,依旧是交通流相对密集的中心城区,不含平房区、呼兰区和阿城区。如方案通过,将于下月初全面推行。

  实行期限有待事实说话

  在先后三次提交的错时上下班方案中,有关错时是否长期实行的问题频频被提及。相关人士介绍,2010年是大项目建设提速年,也是“三年棚改、三年中兴”的起步年,工期集中于每年的4月至11月,错时上下班的实行是按照周期来还是自此坚持下去,作为长效疏导交通的一种手段?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制定错时制方案,初衷是想把它作为有效措施坚持实施下去,但考虑到任何一项措施都不能一劳永逸,其在实际操作中,还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所以,一旦实施错时制,交管部门还会在日常管理中总结经验,适时调整,以在三年建设周期内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保证城市的建设发展。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