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22日讯 22日,记者从哈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对哈达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南岗区学府路277号院内)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
批复中要求,凡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按表格中的政府指导价幅度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对停放车辆超出白天时段2小时的,按昼夜停车标准计收。
停车收费标准表(单位:元/辆)
车型 白天8时-20时 昼夜
小型车 2-3 4-6
中型车 4-6 7-9
大型车 7-9 10-12
超大型车 10-12 22-24
摩托车 1 3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