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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居民参加职工医保今起办理
2010-04-01 11:20:27 来源: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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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从4月1日起,哈市城镇居民便可选择以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医保了。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办理流程。

  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新政策的实施打破了原来“无工作人员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政策限制,使认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虽然缴费低但报销比例也低,希望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无工作人员实现了愿望。对于收入较低或不愿多支付参保费用的市民,仍可以选择以城镇居民身份参加医保。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可转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时,参保人员只要具有哈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未满55周岁)即可到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办理流程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哈尔滨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

  (二)携带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到户口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三)办理完参保手续的人员,携带《哈尔滨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告知单》与哈尔滨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到哈尔滨银行各营业网点签订医疗保险代扣代缴协议。

  (四)本人携带《哈尔滨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登记表》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告知单》及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大厅(康安路137号)办理社会保障卡。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