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哈尔滨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放开 经办机构电话公布
2010-04-01 07:43:2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4月1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天起,哈尔滨市六项医疗保险新政策开始实施。其中,最为重要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受到广泛关注,为方便符合条件人员参保,市人保局公布了参保缴费的流程。

  据介绍,此次参保涉及人群的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市区户籍、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道里区:抚顺街98号84522722

  道外区:南康街54号88307618

  南岗区:海城街140号86239212

  香坊区:农林三道街12号82119114

  平房区:新成里街副2号86506936

  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88107370

  呼兰区:公园路145号57337701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