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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条件放开 经办机构电话公布
2010-04-01 07:43:2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东北网4月1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天起,哈尔滨市六项医疗保险新政策开始实施。其中,最为重要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受到广泛关注,为方便符合条件人员参保,市人保局公布了参保缴费的流程。
据介绍,此次参保涉及人群的条件包括:具有本市市区户籍、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道里区:抚顺街98号84522722
道外区:南康街54号88307618
南岗区:海城街140号86239212
香坊区:农林三道街12号82119114
平房区:新成里街副2号86506936
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88107370
呼兰区:公园路145号57337701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