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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2010-04-02 08:12:4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道申 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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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3月31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4月1日至9月30日,用6个月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活动。

  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大部署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就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提出要求,确定落实和推进时间表,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惩防腐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共立案查办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2件102人,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在专项活动中,省检察院要在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同时,带头办案,帮助下级院克服办案阻力和实际困难。对办案空白单位,上级院要派员重点帮促,帮助启动案件,克服办案阻力,实现零的突破,确保各地办案工作能够总体推进,平衡开展;分市院要发挥办案的主体作用,加大直接查办、领办、参办案件的力度。同时,要抓住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的单位、部门和环节,尤其是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过硬措施,加大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

  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在专项活动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切实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中关系民生项目、环节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力度,突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职务犯罪预防,着力发挥预防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中的职能优势和作用,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专项活动开展期间,省检察院设立工程建设领域犯罪举报信箱,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举报线索统一归口、分流,最大限度地提高线索利用率,促进专项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