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会议拟于2010年4月1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议〉等三个决议的议案》,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2009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自4月6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报名。
咨询电话:0451-83022520 53637729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