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黑龙江日报连续报道了穆棱市兴源镇东兴村14户农民24亩耕地被人强占挖土取砂一事及后续结果,当时穆棱市政府表示已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并作出对被毁耕地补偿、复垦的决定。然而,毁耕地事件过去半个月,穆棱市兴源镇东兴村农民再次向本报记者反映,调查组作出调查报告后就没了下文,当初答应的解决方案至今未落实。他们多次去穆棱市找调查组寻求解决,目前依然没进展。眼下春耕生产迫在眉睫,被毁耕地不能复垦,他们非常着急。15日,记者再次赴穆棱进行采访。
在当地,心急如焚的农民李某对记者说,补偿是小事,最主要的是复垦的事现在还没有动静,耕地被挖了一米多深的大坑,土回填后还要沉淀些时日才能种庄稼,土不实会发生沉陷,种上了也白种。可是,从村里到镇上,复垦工作到现在还没有实施。找到相关部门询问,说是正在帮助协调,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协调好。
农民孙某说,破坏耕地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可是调查组却没有对破坏耕地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任何调查和处理。他很担心,一些利益熏心的人还在“惦记”耕地下面的砂子。如果不追究责任人的违法行为,以后他们的耕地还会遭到破坏。
记者电话联系兴源镇政府一位副镇长,他告诉记者这事不归他们管,让找市里,因为当初镇上只是配合调查组做农民的安抚工作。随后,记者又通过穆棱市委宣传部帮忙联系,镇里的答复仍是:耕地被破坏是下城子镇前站村造成的,和他们没关系,他们没责任。
15日中午,在穆棱市委宣传部的协调下,调查组组长、穆棱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张洪武接受记者采访。他说,当时农民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很满意。现在补偿不到位是因为前站村没有钱。
对于相关责任人为何未被追究责任的问题,张洪武说,他没有到现场去,从照片上看和最后调查确认,耕地破坏的面积不是很大也不严重,不够立案条件。据他了解,耕地土被偷,是下城子镇前站村村委会承包给开砂场的宋某干的,调查组在调查中看到了下城子镇前站村村委会与宋某的承包协议。记者问,前站村怎么会越权将兴源镇东兴村的耕地承包出租呢?为什么不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哪?张洪武表示,他们会重新调查此事,给他们一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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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七十四条: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后
坚守18亿亩红线,这是国务院的指令。土地问题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尽管我们有着全世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尽管土地违法现象在减少,但是,一些地方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健全建立保护土地和农民利益的机制,需要全社会的监督和努力,而各级政府和土地主管部门,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时的态度、力度和决心尤为关键,息事宁人,说做不一,这样的办事作风不是“权为民所用”的表现。几十亩耕地对有些人来说微不足道,可对寸土寸金的农民弥足珍贵。穆棱市委市政府不该漠视这件事情的发生,春耕在即,农时不等人,希望这事尽快有个对农民的满意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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