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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社区两成以上百姓不满意 公共卫生机构一票否决
2010-05-01 12:17:1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衣晓峰 王永江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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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日讯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由省卫生厅及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办法》规定出10类公卫服务项目,并将按照考核标准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评出优良中差等。百姓对公卫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明确规定,公卫服务项目共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等10项内容,每个项目都有细化指标。

  根据《办法》,今年农村建档率将达30%,城市达85%,明年全省城乡居民建档率达100%。在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中,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产后访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并给予生长发育评估;之后要在3-36个月龄时,先后随访8次,同时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规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根据《办法》,发现甲乙类传染病中的脊髓灰质炎、“禽流感”等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甲类传染病时,应在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据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处长张晓炬介绍,《办法》要求择优选择基本公卫服务提供机构,即符合机构设置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均可纳入被选择范围。此次《办法》中,还特别制定出10类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标准,根据评分结果分别列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种。省卫生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同时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政权机构和广大居民对公卫服务的综合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