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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推安全“十项新举措”保校园平安
2010-05-15 06:48:35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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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5日讯  14日,哈尔滨市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加强校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并联合印发《哈尔滨市公安局教育局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推出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的“十项新举措”。

  ———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拦劫、殴打学生的流氓恶势力及敲诈勒索、诈骗、绑架学生等犯罪活动;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盗抢团伙、流氓地痞、黑恶势力,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公安机关将协调检法部门对涉校刑事案件快捕、快诉、快判,震慑犯罪。

  ———建立学校保卫组织,在中小学校(乡中心校以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加强校园巡逻和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夜间值班和巡逻。有师生在校期间,校园、幼儿园各对外通道(门)必须设有2名以上保安员值守,寄宿制学校、幼儿园24小时有保安值守,更夫除外,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演练。有针对性地安排男教职员工组成护卫小组,配备必备防护器材,轮流在校门周边等重点部位值班看守。

  ———学校、幼儿园要严格门卫查验制度,坚决防止来历不明人员入校和不法人员闯进学校、幼儿园制造事端。

  ———严格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完善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办法。

  ———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宿舍楼出入口等主要通道、围墙周边、校门、园门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探头,信息必须储存30天以上,在校园的走廊、教室、寝室等部位要安装报警触点,并与110指挥中心联网联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影壁墙、教室和宿舍窗进行加固。

  ———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不间断地开展收缴管制刀具工作,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落实“一校两警”制度,在上、放学时段保证每个学校、幼儿园有两名民警或协警帮助保安维护学校幼儿园秩序,并有警车闪亮警灯。

  ———公安机关网监部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和取缔距离学校200米以内无照经营的“黑网吧”,协助文化部门查处招揽、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

  ———交警部门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整顿,在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路口设立触摸式信号灯、行人过街斑马线,要在路口显著位置设立学生通过的交通标志。加强重点时段的勤务,确保道路畅通和师生交通安全。

  ———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帮助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校车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聘请有经验的校车驾驶员,校车年检必须合格,并要有明显标记,决不允许使用报废车辆。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化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防范。

  据悉,哈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还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互通情况,分析研判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影响学校、幼儿园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同时,制定了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确保能够快速妥善处置。全市公安、教育部门将责任落实到人,学校安全工作出现问题,教育部门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