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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延保”也不一定保 省消协:消费者谨慎选择
2010-05-22 16:03:3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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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年来,一种新的商品服务“延保”走进家电卖场,交点钱,就能买到“三包”期后的延续保修服务。然而,省消协近日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市民多花钱购买的“延保”却并不保准。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延保”服务。

  近日,哈市市民张女士来到省消协投诉,2008年,她在中央大街一家电商场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并花59元买了“延保”服务,将原本一年的“三包”期又延长了一年。2009年进入延保期的手机因质量问题修理了三次,张女士想换货,可该型号手机已下线。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如销售者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型号规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的价格一次退清货款。但是该商场拒绝给张女士退、换货,只同意继续给她进行免费维修。双方为此僵持不下。省消协调查发现,哈市市场上的“延保服务”多是销售商推出的,很少有制造商参与,要履行“延保”服务,销售商必须要有强大的售后服务能力,否则延保工作只能由第三方或厂家来完成。如果依靠第三方或者社会上的维修力量,这种延保的质量也是令人担心的,经营者在推出延保服务时应量力而行,市民也要谨慎选择“延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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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延保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购买延保前,消费者应选择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品牌。

  二、消费者应依据产品的特性,了解“三包”期限和延保的服务内容,做出合理的选择。虽然延保可以在超出“三包”期后的一段时间内让消费者少花钱,但也不是所有家电都有延长保修期的必要。

  三、价格便宜的小家电就没必要购买延保服务,因为它们的性能、款式更新速度快,无需额外投保。而像平板电视或是那些使用频率和维修成本较高的家电,则有必要考虑是否购买延保。

  四、目前经营者提供的延保服务只提供延保卡,不约定服务细节。消费者和商家最好签订一份合同,详细写明延保期限、延保范围、故障责任界定、违约责任等事项,合同中要注意如液晶显示屏等家电昂贵的部分是否在“延保”范围内。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