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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以费卡证” 上4年学交6年学费
2010-05-24 10:22:4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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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接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的学生家长的情况反映,他们说,该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存在多收学费的嫌疑,孩子在该校上了两年课后去联合办学的国外学校上了两年学,学费也都如数交给国外学校。如今恒星学院却还要收取这后两年的学费,还说不交这部分学费不给发毕业证和学位证。这样一来,学生就等于上了4年学却交了6年学费。家长们觉得这费用收得不合理。

  据一名家长的介绍,他的孩子于2007年考取了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恒星学院读了两年之后,孩子前往与恒星学院合作的英国大学就读。本来计划今年回国顺利毕业,却突然被告知本月26日前需补交两年学费,否则将拿不到该学生在恒星学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针对家长的疑问,记者联系到了哈尔滨师范大学招生部门,招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读“2+2”联合办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向恒星学院交足4年学费,才可以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在恒星学院招生网站上,记者也看到恒星学院要求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除交纳国外费用外,需同时交纳国内学费。当记者询问如此收费的具体依据时,该校招生部门却说不清楚,并让记者去财务部门问问。

  记者随即赶往恒星学院财务处,财务处的董处长向记者出示了“收费依据”,那是一份2005年9月1日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可能由于前来问询的家长比较多,《规定》的第十条被用油笔画了出来:“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董处长向记者解释说:“虽然学生不在国内就读,但是学校保存了他们的学籍,还要帮助学生注册,付出了相应的劳动所以应该收取学费。其次,由于学生出国留学也是借用了恒星学院这个平台,收取学费也在情理之中。此外由于恒星学院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的合作关系,经教育部审批,每年恒星学院都要向哈尔滨师范大学上交管理费,而管理费是按人头收取的。”董处长还解释说:“民办高校中外联合办学一向是这么收费的,而且这两年学费属于‘自愿’上交,学生也可以选择不交,不过不交就没有毕业证和学位证。”

  根据我省物价局和财政厅2003年下发的通知,我省中外联合办学高校,在国内就读期间学费每年不得超过16500元。综合采访到的信息,记者发现,考入中外联合办学的学生,由于特殊的性质,即使是出国后,仍需要一部分费用来完成其在国内的档案管理、学籍注册等问题。但以学费为名目、并以学费的数额来收取这部分费用,不知哪里有这样的规定。

  家长们表示,学校需要与学生家长沟通,采取公开、透明、合理的方式告知这部分钱都有哪些项目,具体每一项都是多少,而不是笼统地按照学费16500元来简单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