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8日讯(马淑芬 记者杨林川)宝清县自2005年、2006年相继被省厅确定为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以来,全县共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65578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000余万元,切实缓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治病难的问题。
随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城乡困难群众在治病难上逐步得到了缓解,但是,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在救助方式和受助效果上还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单一的救助形式很难适应困难群众看病难、治病难的迫切需要。因此,2009年,宝清县出台了《宝清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宝清县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并制定了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险、日常救助、住院救助、医前救助、一次性救助、重大疾病联合救助、慈善救助七种救助方式。宝清县委、县政府从稳步解决城乡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际问题出发,及时筹措救助资金,到目前为止共向上争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466万元。
宝清县在我市率先建立实行了七位一体的医前、医中、医后城市一体化医疗救助制度,2009年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24542人,下拨救助资金666万元,其中有35人享受到了医前救助。夹信子村农民田秀英的丈夫三年前不幸患上了尿毒症,家里因此欠下8万元外债。两年间,她领取大病医疗救助金14744元,缓解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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