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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1期
2010-07-12 15:14: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徐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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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徐泽洲

  (2010年5月7日)

  同志们:

  按照党中央的部署,省委决定,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以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主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对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深入贯彻省委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全省11万个党的基层组织、208万共产党员,分布在各条战线,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实践者,是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工作的排头兵、先锋队,是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重要组织保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加快“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一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强化组织保障作用仍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竞争激励机制,是各级党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基层党组织不断自我完善的重要载体。用好这个抓手,建好这个载体,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动起来,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通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增添新的活力,使每一名共产党员通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取得新的进步,进而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正处于关键时期,发展缓慢仍然是我省面临的主要矛盾。大发展、快发展是省委、省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全省人民的强烈期盼,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积极投身“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贡献力量。围绕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动员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中建功立业,在解放思想、拓宽发展路径上创先争优,在奋发图强、狠抓工作落实上创先争优,在创新创造、加快发展建设上创先争优,在提高效率、改善发展环境上创先争优,以更加高昂的工作热情、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组织措施、更加辉煌的工作业绩,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进程不断加快,进而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快发展。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都要充分认识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组织工作,迅速掀起创先争优的热潮,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二、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为主题,全面落实省委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深化“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当先锋、作表率,创造新业绩,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好这一总体要求,要把主要目标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上。着力推动科学发展,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创先争优。坚决落实省委确定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发展路径、落实发展项目、改善发展环境、推进全民创业,以实际行动努力加快“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进程。积极促进社会和谐,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摆上重要位置,围绕创建“平安龙江”、“和谐龙江”、“三优”文明城市等目标创先争优。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积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努力把各种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防范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为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自觉服务人民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创先争优。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在“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适应新形势、新需要,围绕强化基层组织创先争优。积极扩大组织覆盖面,积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不断提升党组织在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中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方式,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中央提出了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创先争优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省委在《实施意见》中也分领域明确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目标和工作重点,这些都是原则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区域特点、行业特色和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做到具体实在、简便可行、好记好评,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要充分借鉴学习实践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设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及人民群众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形成共同推动我省科学发展的巨大力量。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就党建抓党建,就活动搞活动,党建工作脱离中心工作,必然导致党建工作失去生机和活力。要站在服务中心工作的高度,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阶段面临的不同发展任务,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更好更快的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更好更快的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更好更快的发展成果。

  第二,切实突出实践特色。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开展,要有鲜明、具体、实在的争创主题,切实突出活动的实践特色。要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乡(镇)、村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集约化经营、发展特色产业、搞活集体经济、致富农民群众上。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工程”、“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程”及“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工程”,把工作重点放在建设文明祥和社区和服务驻区单位及居民群众上。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老工业基地改造工程”、“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工程”等,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企业培育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壮大发展规模上。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科教人才强省富省工程”和“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的重点项目,把工作重点放在强化科技支撑、人才支持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把工作重点放在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本单位健康发展、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强社会活力上。文化、卫生、体育、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建设“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需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

  第三,注重加强分类指导。加强分类指导是我省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省委在《实施意见》中已经针对农村,街道社区,国有企业,机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不同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不同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区别各自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注意保持载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防止空泛化,使活动载体真正成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第四,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处在群众之中,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引导和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是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制定活动方案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要及时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广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形成“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健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保障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切实通过思想发动、载体牵动、评议促动、表彰推动、典型带动等方式,不断完善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机制,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一要落实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市、区)委要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明确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各级组织、宣传部门要做好具体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指导办法,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省直各单位要发挥好领导机关的示范作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为基层当好表率。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抓好推进落实。同时,要把群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纳入基层组织开展活动范围,及时加强引导和指导。

  二要落实宣传引导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员电化教育、党建信息网和手机短信平台等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意选树典型,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深入挖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党员身边的各类典型,使大家感到可信可亲、可学可比,切实增强典型带动的实际效果。

  三要落实检查指导机制。要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采取定期听工作汇报、明察暗访、交流研讨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建立活动联系点,坚持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具体指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进行点评。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其他党建经常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同安排部署、一同督促检查、一同推进落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要落实评比激励机制。2011年“七一”前,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省、市(地)、县(市、区)各级党委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进行一次集中表彰。2012年“七一”前,省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委。原则上省委和市(地)委每五年开展两次评比表彰活动,县(市、区)委每两年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评比表彰活动。要把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与其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评定结合起来,与评选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其他各类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把干部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表现情况,作为日常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和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多种形式的表彰激励,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同志们,中央和省委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广大党员群众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满期待。我们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为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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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