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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7家陵园以“买断”为噱头卖墓地 此举违规存风险
2010-07-14 08:54:09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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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有读者反映,哈市周边的一些墓地纷纷打出“一次性购买获得终身使用权”、“终身免交管理费”的“买断”宣传,不知是真是假?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元宝山陵园、明犀陵园、和平公墓、卧龙岗陵园、驿马山陵园、松鹤轩陵园、龙岗寝园7处墓地都宣称可“一次性购买获得终身使用权”、“终身免交管理费”。哈市民政部门提醒,按规定,墓地最长使用年限是20年,而且必须交纳管理费,这7家陵园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记者了解到,哈市现有的民营陵园、墓地几乎都委托哈尔滨陵园墓地销售网为其代理销售,记者登陆了哈尔滨陵园墓地销售网,查找到该网站一业务代理李经理的电话。拨通电话后,该李经理称,该网站共负责代理销售8家陵园的墓地,各家销售墓地的价格、管理费事项、使用权限等都由网站全权代理。除一家陵园外,元宝山陵园、明犀陵园、和平公墓、卧龙岗陵园、驿马山陵园、松鹤轩陵园、龙岗寝园7家陵园全部是市民“一次性可以购买终身使用权”、“终身免交管理费”。

  随后,记者又分别与这7家陵园联系证实了,这7家陵园确实宣称市民“一次性可以购买终身使用权”、“终身免交管理费”。

  哈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超过20年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也就是说,认购者购买的墓地只享受使用权,且使用权最长为20年。

  另外,依据《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公墓墓穴的认购者,自购墓之日起满五年,应当向公墓经营单位交纳看护费。逾期不交纳的,由公墓经营单位公告催交,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未交纳的,视为放弃墓穴使用权。

  为此,该工作人员说,商家打出的“一次性可以购买终身使用权”、“终身免交管理费”等买断的宣传是违规行为,只是吸引市民购买的一种手段。这些陵园一旦将墓地销售完,就有可能将陵园弃管,不再负责墓地日后的管理,所以市民一定要慎买这些陵园的墓地。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