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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投入2800万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2010-07-14 09:20:1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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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牡丹江市确定了30件利民实事,“投入5000万元,降低个人负担,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等医保待遇”位列其中。7月7日,笔者从该市医疗保险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2800万元,用于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成全年目标的56%。

  据了解,为了全面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今年,该市进一步加大了对医保资金的投入力度。从今年1月1日起,制定出台了5项利民政策:提高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原21万元提高到2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17万元提高到21万元。提高门诊血液透析待遇标准,由340元提高到370元,个人自付比例由15%降至10%。提高了住院床位费报销比例,由统筹金支付50%提高到80%。制定了《牡丹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门诊血液透析管理暂行办法》,血液透析的特殊患者透析费用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次400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患者负担10%;血滤材料费暂定为每人每次250元,其中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5%,患者负担35%。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由3种扩充至10种。凡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统筹并患有指定特殊慢性病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申请,其中符合申请条件并经医疗专家病情鉴定通过的特殊慢性病人员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补贴。目前,经医疗专家会诊病情鉴定有2274人领取了治疗证,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补贴待遇。

  参保人员反映,这5项惠民政策的实施,为广大参保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有效地减轻了参保患者,尤其是慢性疾病患者和大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初步解决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