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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将乘客拽下车 管理部门:属拒载行为严查
2010-07-14 10:24: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健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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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4日讯 哈市市民王女士和家人打车时,先是遭遇出租车司机不情愿拉乘,然后又被出租车司机强行拽下车。13日,哈尔滨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处在调查后,认定此事为拒载行为,属于野蛮服务事故。

  据王女士讲,3日11时30分许,她和姐姐、姐夫在南岗区南通大街附近打车,欲前往上夹树街。此时,车牌号为黑ATC708的出租车停在他们面前,发现是3个人打车后并不愿意拉乘,但是王女士的姐夫已经率先拉开车门坐在车内。起车后,出租车司机见王女士的姐夫关门力度大,就数落道:“你怎么不轻点关门呢?20多万的车呢,这么大岁数心眼儿咋不正呢……”王女士三人与司机吵了起来。

  当车行至承德街与一曼街交口的时候,司机突然将车停下,下车后绕到副驾驶位置上,拽着王女士姐夫的衣领把他从车内拉了出来。为防止进一步冲突,王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将他们带到了派出所。王女士要求司机道歉,但司机拒绝,并拿出一叠5元、10元的零钱在王女士眼前边晃边说:“我有的是钱,你们可以随便去告。”

  6日,王女士向将此事投诉至哈市出租车管理处。经调查后,出租车管理处于13日认定此事为拒载行为、野蛮服务事故。哈市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冀智表示,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乘客招手后停车不载客,待租灯亮不载客,无故中断服务、未将乘客送到目的地等三种行为可视为拒载。这起事故中,驾驶员未将乘客送达目的地,而且在拒载未果后将乘客强行拉下车,到出租车管理处接受调查时也拒不配合。目前,出租车管理处正在进一步处理此事。冀智表示,这不仅是拒载的问题,而且是一起野蛮服务事故,出租车管理处一定严肃处理,给乘客及市民一个满意的交待。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