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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雇凶错杀案”开庭 3名被告人当庭全都翻供
2010-07-17 09:50:5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马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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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7日讯 因为经济纠纷,大庆市民董文学为报复泄愤,雇佣潘荣华、张永胜,欲枪杀符某。潘、张将大庆市直机关某单位纪委书记王某误认为符某,将其枪杀。2010年 7月 13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方在指控被告人董文学犯有故意杀人罪外,还指控其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包庇罪和交通肇事罪。另外两名被告人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罪。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当场宣判。

  2009年6月26日8时14分许,大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大庆市高新区沿湖城小区瀚林湾某住宅楼车库门前,有一男子受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查现场,警方发现伤者头部中弹。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被害人王某是该楼居民,是大庆市直机关某单位纪委书记。当天8时许,王某下楼准备上班,从车库倒车至库门前时,在车内遭枪杀。此案一度因为凶手错杀某单位纪委书记,成为坊间议论、猜测的话题,直到案件侦破,质疑声也不绝于耳,各种版本的传言不胫而走。在重重压力之下,大庆警方经过72个小时的缜密侦查,快速将涉及此案的3名嫌疑人擒获。

  13日9时,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法官、检察官、刑侦民警以及涉案人员家属、媒体记者等近200人参加了旁听。出庭支持公诉的大庆市检察院检察官首先宣读了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董文学与通过朋友介绍、来他处找工作的潘荣华相识,一次闲聊时,潘荣华问董文学有没有要账、平事之类的“好事”做,董文学说,有个领导被朋友骗了不少钱,领导同意出20万元“做”了他。随后,二人达成协议,董文学给潘荣华在大庆市租住一处楼房居住,并让其进行长达一个多月的踩点、认人。一天,潘荣华带上董文学提供的一把仿制手枪和尖刀,行刺“目标”符某没成功后,又找到狱友张永胜,以每天200元钱租他的轿车,并让张永胜负责“盯”符某。

  2009年6月26日,张永胜与潘荣华驾车早早来到案发现场,潘荣华下车坐在楼前垃圾箱旁等待“目标”出现,结果错将走出家门上班的受害人误认为是符某,冲上去迎面向开车至车库门口的受害人开了一枪,怕受害人不死,他又补了一枪。作完案后,潘荣华跑到等候在附近的张永胜的车里,二人仓皇逃跑。董文学给了潘荣华6万元钱,潘荣华分给张永胜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董文学雇凶杀人,犯了故意杀人罪,潘荣华为了得到20万元,开枪杀人,同样犯有故意杀人罪,二人为主犯;被告人张永胜参与了犯罪,犯有故意伤害罪,系从犯。而且,被告人董文学犯有数罪,潘荣华、张永胜出狱后5 年内又犯罪,是累犯。

  检方的起诉书中,还指控被告人董文学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包庇罪和交通肇事罪。

  检方宣读完起诉书后,3名被告人当庭全都翻供,表示“有异议”。董文学说,他没有让潘荣华和张永胜杀害符某,他和符某没有矛盾,只是反感,而且好长时间了。是潘荣华问“有没有啥好事做”,他才想起报复,就想让潘荣华扎符某两刀,让符某住院就行。

  被告人潘荣华则说,当时他去伤害“目标”时,刚动手,就看见有个和他穿着一样的人率先开枪了,他就跑了。而被告人张永胜辩称,他根本不知道潘荣华杀“目标”,就为了挣每天租车的200元钱,他几次跟踪寻找符某,可一次也没正面看过符某长啥样,有几次潘荣华追问跟踪寻找情况,他就撒谎说看到了。法庭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历时7个小时,结束了第一次庭审。

  对于被告人的种种说辞,公诉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给予了回击。认为通过书证、物证等,可以印证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3名被告人的庭上供述不成立。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介绍,受害人被错杀后,给其家人带来了灭顶之灾,他的母亲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每天怔怔地在窗口眺望儿子归来;受害者的父亲是一名老司法干警,身体也一下子垮了;受害者的妻子闻听丈夫遇害,先后昏倒20多次,而且严重失眠,每天靠吃安眠药才能休息;受害者的女儿至今没法安心学习,被迫辍学,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称,他代表受害者家人,求法院严惩凶手,以告慰受害者。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