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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2010-07-28 14:31:0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姚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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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齐齐哈尔市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市包括10个县(市)区总计4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3.5亿购房款得到有效监督使用。

  齐齐哈尔市去年出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的逐项监管。去年7月,和平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全市首家实施资金监管的开发企业,将首笔购房款存入市商业银行(现龙江银行)的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随后一年时间,全市中心城区又相继有19家房地产商在指定银行设立了资金监管账户。与此同时,克山、克东、讷河、泰来、依安、富拉尔基、碾子山等7个县(市)区,相继对所属的28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