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7月30日,本报报道了哈市市民任先生和朋友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安隆街89号(爱建)“外婆居”就餐时,被强行收取了总餐费10%的“开瓶费”和每位5元的包房餐位费。消息刊登后,“外婆居”副总经理向消费者任先生致歉并主动退还了多收的197元钱。今天,记者跟随哈市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来到该饭店进行检查,针对强行收取“开瓶费”和违规收取包房餐位费的情况,工商部门责令该饭店立即进行整改。
据任先生介绍,本报刊登了“外婆居”强收消费者197元的消息后,“外婆居”饭店的副总经理王建勋主动与任先生取得了联系,对当天强行收取“开瓶费”的事情进行道歉,并主动退还了强收的197元钱。
今天,记者跟随哈市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来到该饭店进行检查,王建勋表示,今后此类事情会与消费者协商解决,绝不会强迫收费。记者在该饭店仔细观察,未看到关于禁止自带酒水的提示。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记者在饭店各楼层的楼梯旁边看到了一张关于禁止自带酒水的宣传海报,由于饭店里的光线比较昏暗,如果不是在饭店服务员的指引下,消费者很难注意到。而在该饭店的酒水单以及桌牌上,也根本查询不到关于收取每位5元钱包房餐位费的相关提示。采访中,多位消费者都表示,他们在该酒店就餐时事先并不知道还要按照人头收取餐位费,更加不明确餐位费到底都包括哪些服务。对此,王建勋表示,餐位费是饭店向消费者提供的毛巾、纸巾、餐具等物品,5元钱的价格则是饭店自己规定的。
针对检查中该酒店存在的问题,哈市工商局消保处刘铁华处长表示,该酒店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和包房餐位费均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涉嫌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他责令“外婆居”立即进行整改,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收取“开瓶费”成行业潜规则,消协表示:“开瓶费”可拒交
“外婆居”强收消费者197元的事件并非个案,2日,记者从哈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获悉,近两年来,该中心接到多起有关消费者在饭店就餐时被强收“开瓶费”或禁止自带酒水的投诉。如今,“开瓶费”已渐渐成为哈市餐饮行业的潜规则,对此,哈市消协呼吁消费者,“开瓶费”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拒交“开瓶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哈市各大饭店收取“开瓶费”的方式也各种各样,有的饭店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进行分类,如对白酒、红酒、洋酒以及饮料的“开瓶费”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旦消费者饮用自带酒水便进行额外收费;还有的饭店规定消费者如果想要饮用自带酒水,就必须在该酒店消费同等价位的酒水;还有的服务员私自向消费者索要“开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