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4日讯 日前,一名七旬老人因再婚被儿女无情赶出家门。无奈之下,老人去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这样才被“允许”结婚。记者从公证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很多老年人因再婚涉及到房屋、存款等问题,被儿女“逼”得办理公证。老人再婚前纷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据了解,年过七旬的李大爷家住香坊区电碳路某家属小区。老人有三个儿子,老伴儿去世多年。今年春节过后,经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个62岁的妇女。处了一段时间后,两人感觉很谈得来,准备领个证共度晚年。没想到,李大爷再婚遭到三个儿子的强烈反对,他们怕父亲结婚后唯一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会落到后老伴儿的手里。随后,老人的三个儿子相继搬回家来居住,每人霸占一间屋子,把老人赶了出去。李大爷住到了老战友家,伤心不已。后经协商,三个儿子同意只要李大爷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把6万余元存款和那套房子“保住”,就同意二人领证。李大爷无奈之下去公证处办了证明。
记者从道里区、南岗区和香坊区公证处了解到,近年来,像李大爷一样的再婚老人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越来越多。有的老人家财万贯,有多套房子、产业,不想因再婚受到影响,便采取婚前财产公证的办法保住家产;也有的老人是被儿女所逼,将目前的房屋等财产进行公证,免得自己去世后房子留给后老伴儿。
对此,公证人员表示能够理解,因为婚前财产公证就是为了保障公证人的合法权益。但工作人员更希望,老年人再婚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而不是由于财产的分割或继承带来的再婚行为。有关专家表示,受传统观念影响,老年人再婚目前受到来自家庭、亲友和晚辈的压力是最大的。老年人在面临再婚时应摆正心态,毕竟,财产可以公证,但感情是无法“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