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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种轻微交通肇事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010-09-01 09:56:0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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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日讯 10种不适合快速理赔的情形

  (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车辆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四)驾驶车辆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行的;

  (五)驾驶车辆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六)驾驶车辆逆向行驶的;

  (七)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未让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

  (八)驾驶车辆遇有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

  (九)驾驶车辆追撞前方等信号或行驶机动车尾部的;

  (十)驾驶车辆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一)驾驶车辆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十二)驾驶车辆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三)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十四)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

  (十五)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十六)驾驶车辆通过无灯控也没有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十七)驾驶车辆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转弯的;

  (十八)驾驶车辆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的,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的;

  (十九)驾驶车辆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二十)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二十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一)无机动车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使用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

  (三)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四)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五)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六)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它设施的;

  (九)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十)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