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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国有资本成功实现保值增值 五年净增175.3亿元
2010-09-20 08:35:2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光东 王玮
东北网9月20日讯 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时,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是69.8亿元,到2009年末国有资本是245.1亿元,净增175.3亿元,6年总体保值增值率351.1%,扣除客观增减因素后,增值58.9亿元,保值增值率184.4%,年均保值增值率110.74%。
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的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管国有企业中的资产运营。为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省国资委建立了严格的监管体系。一是责任监管体系。主要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年度经营目标,签订责任状,根据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情况和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打分,对完成任务的发放绩效薪金,对未完成或完成不好的视情况扣罚一定的绩效薪金。二是运营监管体系。出台了企业重大投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制定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和财务事项备案制度,完善了日常财务管理制度,编办了以月为单位的经济运行分析快报和大项目进展快报。建立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企业法律纠纷合作解决机制。三是建立了检查监管体系。整合了监管资源,实行了外派监事会和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整改的监管模式,对企业进行监督。每年进行年度定期监督检查和当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纪检监管体系。主要是通过纪检监察,对违纪违法、损害国有资产的案件进行查处。这套多管齐下的监管体系,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国有资本实现了持续性的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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