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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主权外债列入审计
2010-08-10 22:05: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伟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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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0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刘伟 东北网记者 岳云雪)受省政府的委托,9日下午,省审计厅厅长李希龙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了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报告中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黑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09年度省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战略部署,实施扩内需、促消费、保增长政策,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幅提高保障民生支出,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努力增收节支,加强科学精细化管理,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些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有些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下达较晚,有些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低;政府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有些专项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有些省直部门没有将上年结余编入2009年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也没有作出预算调整;有些预算外资金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税收征管审计也查出一些县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资金。

  报告指出,省直部门及所属二、三级单位在2009年度预算执行中,收支活动基本能够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各项专项资金基本能够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审计查出的问题是:有些收支年初无预算,执行中也没有进行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有些资金被挤占挪用;有些收入未编入部门预算,有些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细化;有些经费支出超预算。

  报告反映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其中,对全省2007至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抗旱经费、岁修费等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小农水补助费管理和使用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市县滞拨水利专项资金4658万元;部分市县资金使用单位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97万元,部分市县资金使用单位虚列支出421万元;部分地方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削减投资计划3136万元;还有的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对2009年度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可研预期目标与实际差距较大;未按时竣工项目占一定比例;有些项目资质不符合申报条件;部分民营企业对项目资金重使用轻管理,财务核算有待规范;跟踪问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省本级及11个市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省本级财政安排的35亿元和转贷市级政府的2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有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不到位;部分项目工程未如期开工;滞留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益;部分债券资金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报告还反映了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全省政府主权外债执行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情况,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体系尚不完善;主权外债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部分项目效益较差,盘活资产成本较高。

  报告反映,2009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1509名厅级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省本级共开展了24项经济责任审计。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大量违规资金以及管理不规范、损失浪费问题,涉嫌违纪违规7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及6名其他人员被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报告还反映了对援建四川省剑阁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情况。

  报告中除反映对查出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外,还就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监督,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强化预算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等具体意见。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