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1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大获悉,为了有效管理犬只,新修改后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再次向哈尔滨市民征求意见。从今日起到11月1日期间,市民可寄信到哈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立法一处。地址:哈市道里区友谊路307号,邮编:150018。
哈市目前有20余万只无证犬游离于管理之外。修改后的《条例(草案)》新增了一些规范养犬的条款,其中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制订养犬公约,并监督实施;养犬人在居所内饲养犬只,应当有效控制犬只吠叫,及时处理排泄物;在公共楼道和电梯内,养犬人不得在使用高峰期携犬出入,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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