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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君,男,汉族,1956年3月生,吉林省榆树县人,1974年7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大学毕业,现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1974年7月至1978年4月在集贤县永安乡知青;1978年4月至1979年7月在佳木斯师范学校学生;1979年7月至1981年5月任集贤县永安乡团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1981年5月至1986年1月任集贤县纪检委纪检员、县纪委常委、检查室主任;1986年1月至1986年12月任集贤县联明乡乡长;1986年12月至1989年1月任集贤县黎明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1989年1月至1992年8月任集贤县丰乐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1992年8月至1994年9月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1994年9月至1998年9月任饶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兼县政协主席;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任集贤县委副书记兼副县长;2002年9月至12月任集贤县委副书记;2002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市人民政府秘书长;2008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
2010年10月增补为九届市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