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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交管局:轻微事故无论过错大小负同等责任
2010-10-28 14:38:5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慧东 李运 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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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8日讯 《哈尔滨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实施细则》11月起正式实施,对于冬季冰雪期多发的轻微刮蹭交通事故现场得不到即行拆离而影响交通的情况将得到有效缓解。但驾驶人在实际操作当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责任划分、车辆损失难以自行核定该怎么办?带着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张富生。

  记者:发生事故后,按怎样的程度步骤和程序来操作,可以用最短的时间来完成自行协商的操作?操作中应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答:如果发生符合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事故各方“私了”时一定要有事故现场照片或摄像记录,并按规定记录;一定要互验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是否齐全有效;然后立即拆除事故现场,将车辆移至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认真填写《记录书》规定内容,并相互签字,各持一份;如果没有拍照摄影器材,不能固定证据,事故各方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记者:符合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是否必须“自行协商处理”?对不执行的情况怎么办?

  答:符合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按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即行拆离现场。11月份起进入冰雪期,城市交通将处于最紧张时期,交警部门在采取有效交通组织和管控措施之外,各辖区大队警力通过巡控,对发生符合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范畴情节不即行撤离现场妨碍交通的要“先罚再教”:依法予以200元罚款,对当事人存在的其他交通违法进行合并处罚,同时还要对当事人进行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直至掌握为止。

  记者:“实施细则”规定的适用时间是每天的7时至19时,为何这样界定?

  答:主要有多方因素:白天时段市区交通压力较大,交通事故现场得不到及时撤离容易导致交通拥堵;晚19时至次日早7时这个时间段,交通流量小,交通事故现场对交通顺畅影响不大;另外夜间容易发生伪造事故现场,骗取保险金等不法案件。

  记者:“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哈市市区内,为何不包括呼兰区、阿城区?两区今后是否会纳入实施范围?

  答:从目前交通流量看,呼兰、阿城区交通流量相对较小,不会出现因交通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而造成交通拥堵问题发生,所以暂不纳入适用范围;下一步根据实际交通流量的变化情况,以及便民利民的实际需要,可以考虑与保监局沟通,将其纳入实施范围之内。


  记者:如果在实际操作当中,因为不了解常识而无法评估车损,影响自行协商怎么办?

  答:“细则”对事故各方全部投保交强险、同时全部投保商业车险的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损失金额取消了2000元的限制,超出2000元限额符合相关的条件的,也可自行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完全符合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条件、只是由于车辆损失金额不能判断而无法快速撤离现场的情况,可以不予考虑,先行撤离,由相关部门来进行定损。

  记者:责任划分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难点之一,发生符合自行协商条件的事故时,如何能快速确定事故责任?

  答:为了方便当事人自行协商,避免因为责任划分不清影响自行协商情况的发生,“细则”简化了事故责任划分。符合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条件的责任划分,由原来的五种简化为三种,即:全部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取消了主次责任。当事人遇有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无论事故过错大小,均负同等责任。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该及时了解和掌握“细则”的相关内容,可有效减少在责任认定上的争议问题。

  记者:事后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怎么办?

  答:可持《记录书》和现场照片到发生事故的辖区交警大队事故科进行处理。

  记者:“记录书”怎样填写?没有随车携带记录书怎么办?通过哪种方式来领取“记录书”?

  答:撤离现场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可询问保险公司《记录书》详细内容及填写方法,在白纸或其他可书写的物品上按照《记录书》的内容逐项填写后,相互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待到保险公司定损时,当事人再主张补写规定格式《记录书》。可以向就近执勤交警求助;建议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随车携带〈〈哈尔滨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记录书〉〉,平时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服务窗口免费领取;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哈尔滨交警信息网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网站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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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