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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幸福小区”街头发传单卖小产权房
2010-10-29 11:16:30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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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哈尔滨农村集体建设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今后哈市禁止以建设农村集体住房的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农村集体建房不得向本村村民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而今后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将不受保护。然而,记者近日却接到读者的反映,以所谓的建设农村集体住房的名义变相进行的房地产开发活动,在哈尔滨城郊屡有发生。

  据读者介绍,这是一家名叫金源·幸福小区的楼盘,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新香坊村,虽然没有大张旗鼓地做广告,但在哈市的繁华路段散发传单,销售火爆。

  据介绍,“农村集体建房”又被称为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的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售价低廉,但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不能正常交易买卖,供水、供电、供热等生活配套设施都很难完善。

  金源·幸福小区的传单上标的价格是1700元每平方米起价,在哈尔滨的商品房市场均价已经达到每平方米7000余元的今天,这个价格的确是很诱人。

  26日,记者来到了公滨路与香福街交口,几经辗转在居民小区的胡同里找到了这个楼盘的售房处。售房处的门口挂着哈尔滨金源·幸福小区建设指挥部的牌子。

  售楼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楼盘已经销售一两年了,这些传单上印的价格是以前的价格,现在的价格也涨了,最低每平方米2500元。

  对于产权问题,售楼接待员毫不避讳,她明确告诉记者,这个楼盘是小产权房,办不了产权证,目前只能提供内部认购合同和三联单。

  记者在金源·幸福小区看到,该小区一共有10栋多层住宅,每栋住宅是7层结构,已经入户。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该楼是村委会(香坊区幸福镇新香坊村)集资建房,这里的住户多数是新香坊村的村民,也有不少外来户,都没办产权。

  随后,记者从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按规定,开发企业只有在取得了土地证、规划证、规划施工证、建筑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商品房。金源·幸福小区“五证”不全,而且属于农村集体建房,只能卖给本村的村民,对外销售都是违法的。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