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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家园二期棚改居民年内回迁
2010-11-04 09:32:2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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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为做好哈西阳光家园棚改项目被拆迁居民年内回迁工作,2日起至8日,有关部门开始核对签订多层《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的回迁居民搬迁顺序号、交款顺序号及交款等事宜。

  据介绍,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及阳光家园二期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今年开工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年内竣工10万平方米。该项目除回迁房外,还将建设1万平方米的周转房、1万平方米的公共租赁房和1.5万平方米的廉租房。截至目前,计划今年竣工的26栋多层住宅楼主体已全部封顶,开始外墙保温和室内外装饰,装饰工程已完成70%,年内可交付使用。

  据了解,被拆迁居民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名章、《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原件、购房收据原件或缴款通知单原件、搬迁验收单,到哈西新区阳光家园5号楼103室(绥化路)办理相关事宜。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应由购房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购房人应持有的相关材料代为办理。核对完成后确定公开自选房号顺序,未交齐房款的请在2010年11月5日前交齐房款,由于未交房款产生的影响排号顺序等后果由回迁居民自行负责。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