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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过四次全国人普 看祖国日新月异变化——专访省人普办主任刘树胜
2010-11-06 18:00: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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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刘树胜接受东北网记者专访。东北网记者 张强 摄

  经历过四次全国人普 看祖国日新月异变化

  ——专访黑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刘树胜

  东北网11月6日讯 ( 记者 张强 ) 从11月1日至10日,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调查登记的工作时间,黑龙江省20万名普查员深入到千家万户去登记信息。6日,东北网记者专访了黑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省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刘树胜。作为参加过四次人口普查的老“统计人”,刘树胜最大的感慨就是,从统计工作上看,在几十年中,国家繁荣富强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问:请刘局长简要回顾一下参加过的几次人口普查。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成功进行过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我就已经参加了普查工作。当时我在齐齐哈尔市统计局工作,负责编码和统计。回想起第三次人口普查,刘树胜饶有兴致地说,当时人口普查所统计的项目很少,按户统计的项目有6项,按人统计的有13项。由于当时是计划经济时代,人员基本是不流动的,统计工作相对简单。

  到1990年人口普查时,统计的项目相对多了一些,但仍没有太多变化。刘树胜说:“当时常住人口的标准是按一年计算的,其他项目如文化、年龄、生育等问题,不像现在统计的项目这么多。”但为了反映人口迁移和流动数量增多状况,普查内容在上次普查基础上又增加了五年前常住地状况和迁来本地原因两项,达到21项。

  到了2000年,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与规划,我国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有许多新特点:一是增加了普查内容,共计49项,分为按户填报的项目和按人填报项目,比上一次普查增加了28项;二是第一次采取长短表的技术;三是改变了常住人口的标准;四是改变了普查时间;五是增加了“暂住人口表”;六是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

  “通过前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历程,人口普查工作得到了逐步提高和完善,通过不断自我探索和学习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人口普查工作逐步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刘树胜说。

  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与往次有什么不同,主要特点和难点是什么?

  答:这次普查与以往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特点和四个难点上。第一个特点是,首次采取了遥感影像技术绘制普查区域地图,以进一步保证普查地域的全覆盖。第二个特点是,普查对象的变化,过去只普查登记常住人口,这次即登记现有人口,同时登记户籍外出人口,还要登记港澳台和外籍人口。第三个特点是,由于普查对象的变化,普查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了。对于人户分离的人口,即要在居住地登记,还要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即所说的“两次登”。

  这次普查的四个难点主要是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的准确登记难和普查员入户难。

  问:您参加过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答:通过参加第三、四、五、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国家的巨大变化,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并在逐步走向繁荣富强。通过在普查活动中可以发现,人口流动也是经济繁荣的具体表现。如经济搞活了,人们的就业渠道更宽,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城市人口之间的流动等;居住环境的改善,人户分离现象更多更普遍。

  还有一点,就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人们保护隐私的意识更强了,比如现在普查难点之一就是普查员入户难,普查员很难走进一些封闭性的小区。再比如离婚现象,过去人们是很回避这样的话题的,普查员也很难问出口,但现在人们更宽容,也会很坦然自己的婚史,很配合普查员的调查。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还有几天就要结束了,今年年底,省统计局将会公布我省的一些主要指标,如人口、住房等,全部结果大概在明年年底前发布。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