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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
2010-12-01 09:59:3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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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日讯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30日召开,省委、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是21世纪我省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规划指导未来10年全省教育发展。

  “改革”与“发展”成为《纲要》中的主旋律。按照《纲要》的总体目标,预计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发展

  学前教育:

  到2020年幼儿园半数为“公”

  【目标】从2011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改建、扩建、新建1200所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以上,在园幼儿数达到全省在园幼儿总数的75%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措施】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城市新建小区、旧城改造,要根据区域适龄幼儿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要实施以农村为重点的学前教育推进项目,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实验幼儿园(幼教中心),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义务教育:

  减少作业量考试次数和在校时间

  【目标】建立优质、均衡、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总体实现均衡发展。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70%,到2020年全部达标。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措施】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或举办、推荐课外辅导班以及在课外辅导班授课。

  高中教育:

  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目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针对未来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

  【措施】坚持以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高中建设为重点,实施达标学校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关注学生的差异性,在培养方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大胆创新。探索建立普通高中与高校的合作机制和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职业教育:

  中职教育逐步免费

  【目标】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构建发展型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发展渠道。

  【措施】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使行业和企业真正参与教育教学环节。围绕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实验区建设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依托相关企业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组建农业类职教集团。逐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高等教育:

  促进文理交融探索大类招生

  【目标】以高教强省建设为载体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社会贡献度明显提高。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

  【措施】适应“八大经济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聚焦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东部煤电化综合开发、全方位对俄经贸战略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建立产学研联盟机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逐步实行弹性学制,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注重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探索大类招生、模块化教学等培养制度。完善学生评价制度,把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学生评价的主体内容。

  改革

  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

  【目标】发挥考试招生和评价方式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导向作用,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

  【措施】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小学、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和初中升优质高中定校配额制度,逐步加大配额比例,到2015年,各市(地)、县(市、区)配额比例达到70%,有条件的地方要达到95%以上。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大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权重,具备条件的地方取消中考。逐步建立和推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有与就学地考生同等的中考政策。

  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扩大高水平本科大学自主招生的比例;扩大示范性高职学院自主招生范围和比例,逐步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和开放性入学,由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对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学生,实施推荐录取。改革学历继续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实行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

  人才培养改革:

  关注学生个性差异

  【目标】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

  【措施】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个性差异,发挥学生优势潜能,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针对帮助学习困难学生、培养选拔优异学生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