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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意见》精神 加强改进国企思想政治工作
2011-03-25 10:41:3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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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解读

  编者按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科学分析了当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保障。为推动《意见》精神的学习贯彻,本报今日推出解读《意见》专版,旨在帮助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深入领会《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深化、拓展、创新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我省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整体水平。

  把握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

  《意见》在总结和继承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责任体系、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是一份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符合国有企业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文件。当前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必须要认清重大意义,把握总体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

  首先,要明确重大意义。《意见》对意义的阐述,既高屋建瓴,又立足实际。一是对重要性的认识着眼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意见》指出:“国有企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保证,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明确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对必要性的认识着眼于时代发展的历史背景。经济在发展,社会在前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背景发生了很大变化。改革日益深入,开放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显得更加剧烈。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思想观念上的矛盾异常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利益关系的复杂化造成了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正如《意见》指出的,职工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趋势明显。思想政治工作不仅关系到干部群众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效率,而且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信念和思想根基。因此,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把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转化为实现“十二五”目标的强劲动力,对于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对紧迫性的认识着眼于维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见》指出:“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工作覆盖不到位、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工作方法简单、阵地设施建设不足、经费保障不力、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削弱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危害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给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带来影响,必须下功夫抓紧解决。

  其次,要把握总体要求。《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是五个方面。一是方向要求:“三个紧紧围绕”。就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这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着眼点”。二是原则要求:“四个坚持”。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这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点”。三是工作要求:“三个贴近”。就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这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点”。四是改革要求:“三个创新”。就是创新内容形式、创新方法手段、创新体制机制。这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点”。五是目标要求:“四有”。就是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劳动者。这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落脚点”。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必须准确把握和全面理解这些方面的总体要求,防止简单化和片面性。

  第三,要坚持改革创新。《意见》要求,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结合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把握这一要求,要从五个方面加深理解。一是有时代的眼光。当前,国有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经营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适应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和传播方式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以时代的眼光审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发展。二是有改革的思路。在继承和发扬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从内容形式上、方法手段上、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改革的思路寻求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丰富工作的内涵外延。三是有丰富的形式。要适应职工群众接受心理的新特点,广泛运用宣讲报告、展览展示、文体活动、影视片等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教育形式,把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统一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四是有现代化的手段。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并且已经极大地影响和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要适应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广泛普及的新趋势,有效利用群众经常接触、便于接受的传播渠道,更好地发挥大众传媒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五是有参与的平台。要适应职工群众主体意识,参与意识日益增强的新变化,多搭建职工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平台,吸引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加强自我教育。同时,要适应“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新情况,注重发挥街道(社区)组织的作用,形成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保证和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作者系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赵继会)

  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抓好落实

  《意见》在深刻分析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环境和新挑战,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深刻认识和理解《意见》关于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内涵,须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鲜明主题。国有企业是中国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地方,体现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阵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职工思想观念多元、多样、多变趋势明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特别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此,《意见》明确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各个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阐述不仅明确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而且揭示了思想政治工作一以贯之的鲜明主题。具体要深入开展“六个教育”:一是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四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五是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宣传我国各项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六是深入开展政策教育,帮助干部职工准确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针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讲清楚,把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做好解疑释惑、增进共识工作。

  第二,强调了企业文化的重要作用。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也是国有企业振兴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员工积极性、创造性的源泉。为此,《意见》指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热情”。这一任务有四个重要内涵:一是责任更加明确。《意见》指出,要引导企业和职工深刻认识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和历史使命,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好地履行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二是重点更加突出。《意见》强调要重点推进“两个建设”,即要扎实推进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以廉洁从业为重点的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职业精神和廉洁意识。三是形式更加鲜活。《意见》明确,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开展“六个创建”,即深化文明企业、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职工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热爱学习、积极上进、岗位建功、奉献社会的风气。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参与中满足精神文化需求,陶冶道德情操。四是带动更加有力。《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发现和推广生产经营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

  第三,明确了主体的权益和责任。广大职工群众既是国有企业振兴发展的主体,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企业的发展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推进最终要靠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为此,《意见》强调,“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具体要做到:一是要保障“四个权益”,即保障职工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和劳动权益。二是要健全“三个制度”,即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董事制度和职工监事制度。三是要完善“五个机制”,即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此外,要积极探索贴近职工、服务职工灵活多样的新途径、新办法,研究制定职工素质提升规划、职工困难帮扶规划、职工职业生涯规划。千方百计为职工多办实事好事,切实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满足职工合理要求,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解决好思想问题。

  第四,突出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人文关怀,满足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已成为现代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为此,《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干部职工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表达利益诉求”。这一任务包含以下要义:一是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是人的工作,关心职工的具体生活,关注职工的心态和情绪变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体现了思想政治工作新的时代内涵。二是坚持惠及不同群体。《意见》指出,农民工是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爱,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要积极做好对劳务派遣人员、海外员工和困难职工等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三是注重机制和制度落实。《意见》围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出要健全心理咨询网络,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要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妥善应对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大型国有企业要建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负责因不同原因引发的重大心理危机的协调处理和合理调试,把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

  (作者系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 王树春)

  构筑责任体系健全保障机制

  当前,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就是要构筑“一个核心”和“三大保障”机制。即充分发挥责任体系构筑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人才保障和物质保障。

  一是要充分发挥责任体系构筑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意见》指出,要“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全面构筑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卓有成效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中国特色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要求。这一责任体系的构筑,概括起来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领导职责要求:提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思想政治工作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是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任职方式要求:提出科学配置思想政治工作资源,采取党委(党组)成员、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专兼结合、一岗双责”等任职方式,特别强调企业行政领导的“一岗双责”。三是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要求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权分明、运转协调、渠道畅通”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是有效实施国有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的制度保障。四是构建“大政工”格局要求:《意见》要求注重“横向结合”与“纵向贯通”,即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生产经营、后勤保障、人力资源开发、企业精神培育、企业文化建设、管理服务等领域工作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同集团公司、分厂分公司、车间、班组等不同层面工作贯通起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兼职政工干部队伍为骨干、以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为特色的大政工格局”。这也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现代国有企业发展全过程的有力保障。

  二是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职责。包括进一步强化企业党委(党组)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领导职责和充分调动基层企业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的职责,有效发挥其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提高企业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实践;《意见》还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机构设立的原则、任务要求做了具体规定。二是实行企业行政领导“一岗双责”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意见》要求国有企业行政领导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意识,自觉做好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提出“纳入”、“融入”的“两入”要求,“纳入”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目标考核体系;“融入”即要把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融入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把解决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问题放在与抓好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三是积极发挥企业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青妇组织应依法履行职能,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企业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企业改革发展作出应有贡献;同时,还应积极倡导在国有企业尽快建立起以工青妇为主体、其他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企业社会工作体系,使其在解决劳动争议、缓解工作压力、改善工作环境、协作企业职工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人才保障机制。

  人才是最宝贵、最重要的第一战略资源。《意见》提出国企政工人才队伍建设从以下四个方面提供保障:一是要用事业凝聚国企政工人才,明确规定专职政工干部配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正式职工总数的1%。二是有效实施国企政工人才培养工程。要牢固树立政工干部是企业人才的理念,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采取措施吸引和选拔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中青年干部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政工岗位上工作;要通过建立轮训、轮岗、交流等制度,使政工干部成为复合型人才。三是要用待遇激励企业政工人才,稳定企业政工人才队伍。《意见》要求要关心政工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确定政工干部的工资、奖金,确保政工干部在学习培训、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同级生产经营管理干部享受相同政策。四是要在“两个深入”的实践中锻造人才。专职政工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高服务本领,努力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是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物质保障机制。

  《意见》要求加大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经费保障和阵地建设力度。一是在经费保障机制上,国有企业要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经费列入企业年度经费总体预算。二是在阵地建设保障机制上,要加强企业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以及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宫、俱乐部、电影院、文化广场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为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搭建更多载体。三是在网络工作体系建设保障机制上,要加大企业内部网络建设的投入,建立网络、手机即时交流平台,开设新闻、访谈、论坛、博客、微博、学习园地等栏目,构建高效、互动、个性化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网络体系。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做到把握导向、改善条件、优化服务、高效利用。

  综上所述,全面构筑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保证,也是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的思想政治工作“大政工”格局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研究员 王爱丽)

  强化引领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庞大、复杂的开放体,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其思想政治工作,不仅需要企业内部的激情与活力,更需要企业外部的支持与推动,创造内外互动、社会联动、稳健发展的氛围与环境。因而,《意见》在明确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与作用的同时,强调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调查研究”,“营造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浓厚氛围”。这体现了党和政府统筹各方力量、创造有利条件、联合推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深刻领会《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这个要求,要从“强化引领、完善机制、形成合力”三个方面重点把握。

  强化引领。思想政治工作是引领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本身也需要引领。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说到底是要把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到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变化、施展新作为的前进方向上。《意见》对这个问题有许多表述和具体构想,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思路和政策引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这实质是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站在全局高度,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走势,保证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制度和督导引领。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分类指导、鼓励支持、督促落实,完善以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企业绩效考评体系为标志的各类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这实质是强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既要管资产,又要管人管事管思想,在推进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中发挥更大作为。三是理论和学术引领。要求各有关地区、行业、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深入开展企业舆情调查,跟踪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增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学性提供理论支持。这实质是强调,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机构要以科学严谨的学术精神不断将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成果理论化,并用这个理论和学术成果推动实践。四是典型和经验引领。要求党政各部门、社会团体组织,总结推广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新鲜经验,认真开展评选表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和推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四个引领”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的主要形式和途径,只有明确职责、协调动作,把“四个引领”落到实处,才能有的放矢地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健全机制。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有历史原因、个体原因,也有缺乏权威、科学、统一、规范的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和考评体系,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没有完全融入企业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等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因而,必须把完善机制保证作为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领导的重要任务。就此,《意见》要求突出健全两项机制:一是健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机制。明确由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下发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评价考核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和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健全政工人才评价和政工专业职务评聘机制。《意见》要求,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全国政工人才评价和政工专业职务评聘工作,推动落实相关待遇;要求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评选表彰,奖励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和先进个人。“两项机制”是推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性机制,对于解决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评价标准不统一、指标体系不完善、政工人才评价机制不权威等问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必将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调动政工人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性。

  形成合力。国有企业员工既是“单位人”,也是“社会人”,既受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熏陶和教育,又受社会思潮、舆论的影响和作用。因而,做好国有企业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需要国有企业的努力,也需要全党全社会的重视、支持和参与,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统筹各方力量、调度各类资源,形成社会重视、各方支持、各界参与的强大合力。为此,《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组织、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信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都要结合自身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国有企业搞好思想政治工作。《意见》特别强调,各类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传媒等单位,“都要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国有企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宣传国有企业特别是生产经营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国有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三个大力宣传”的展开,必将极大地提高国有企业的社会地位,必将极大地提振国有企业员工的信心,必将极大地推动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进。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保证。社会越是发展、改革越是深入、思想越是多元,越要加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越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越需要党委和政府、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确保《意见》得到深入贯彻和落实,确保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更加深入、党的执政基础更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更加和谐。

  (作者为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子公司党委书记 杨京全)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