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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至200元
2011-03-30 08:51: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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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29日讯 记者从29日下午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1年,我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完成医改近期三年重点任务。

  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强化稳面措施,针对性解决重点人群的参保问题,城镇医保参保率提高到98%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按照国家要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确保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扩大医疗救助面,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政策,建立基层发展新机制。加紧完成新一轮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坚持从严控制、确保急需的原则,适当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外品种,满足基层用药需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现基层全覆盖。建立完善的基层药物和补充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位。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着力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绩效考核、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保障有效、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运转、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在前两年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建设13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 37所中心乡镇卫生院,确保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为县配置必要的救护车和指挥系统。落实全科医生制度文件,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解决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在深入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在岗培训的基础上,再为乡镇卫生院招收200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45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签约医生,开展巡回医疗,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诊疗服务。

  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以上,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前两年的基础上,今年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6.53万人,乳腺癌检查1.4万人,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为1.8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积极探索改革路径。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今年医改的攻坚任务,以整合医疗资源、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为切入,集中力量抓好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城市(单位)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做出积极探索。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重点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以病人为中心,完善预约诊疗制度,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措施,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公立医院为社会、为基层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发展远程医疗。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