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25日讯 2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哈市发出《关于对不履行〈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处罚的通知》,要求自今年6月15日起,对进入哈市销售的外埠、本地农产品,要提供产地证明和检测合格证明,否则将实行现场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入市销售,而违规者将依法处罚。
据介绍,哈市实施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新疆、山西等地区的入哈农产品运销业主大部分持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农产品产地证明》,而山东、河北、辽宁等地区入哈农产品运销业主“两证”持有率较低,导致哈市入市蔬菜持证率只占5%。为此,哈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近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运销业主发出通知,要求自6月15日起,对进入哈市销售的外埠、本地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察部门要严格检查由农产品生产地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具的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
对未持有“两证”的农产品,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测制度,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入市销售,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经营场所的开办者和农产品的销售者分别依法处罚。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