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8月1日讯 为使市民了解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知晓现行有效的2009年11月30日前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哈市近日将清理目录以《哈尔滨市政府公报》(增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这是记者从哈尔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获悉的。
据悉,《哈尔滨市政府公报》(2011增刊)收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保留、修改、废止的文件目录;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和依法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机构保留、修改的文件目录;区、县(市)政府和政府办公室保留、修改的文件目录。
据介绍,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哈市自2010年3月开始,对1979至2009年30年内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哈市迄今为止清理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