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  法院天地
搜 索
让胡路区法院强化外部监督 实现审判公开公正高效
2011-10-14 16:04: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志斌 付建国 褚立军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0月14日讯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外部监督作用,并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让外界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更深刻地了解办案法官的工作艰辛,消除其不必要的误会,增强社会的和谐。

  一、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专项检查。两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16人次,迎接市、区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23人次。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案、提案和各上级机关督办案件40余件。

  二、主动接受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两年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2067件,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率达到12%。

  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落实并规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与沟通渠道。今年该院共召开了44次审委会,检察派员参加讨论38次,其中刘副检察长参与讨论31次。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刑事、商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全部录入局域网,同时还设立专门档案查询室,供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对典型案件,他们还开展审判传真活动,实行现场直播,打造阳光审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公布民意沟通电话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该院还开通了自己网站,定期更新法院审判工作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促进了外界更加了解该院工作推进的过程及亮点,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受到了群众的高度欢迎与赞誉。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