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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人事改革——年轻法官下法庭机制
2011-11-15 15:03:3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丽娟 付建国 褚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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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5日讯 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是“争创全国一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以人为本、素质强院”战略,让胡路区法院着眼未来,不断加强对全院干警尤其是对近几年招录和选调的年轻干警的培养,实行年轻法官必须到派出法庭工作一年改革机制,使年轻法官能更好地了解民意,学会与群众打交道,掌握群众工作方法。

  为了鼓励和落实上述人事改革措施,让胡路区法院出台了专门性的文件,形成年轻法官下派出法庭制度化,使贯彻有了可循。该院文件规定凡是年满35岁以下的年轻法官必须到派出法庭工作一年以上,并作为以后评优与提职的重要参数。另外,为了鼓励年轻法官到派出法庭工作,该院还给予考评上的倾斜,每月给予目标奖多加100分。

  为了打消年轻法官的疑虑,防止出现一派就难以回到院里工作的情况,该院还建立定期轮岗交流,使年轻法官尽快熟悉不同岗位的工作情况,进而了解全院的整体工作。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化,每年年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人员的轮岗交流,特别是近年新招的干警,按照年龄由大到小的顺序,每人必须到派出法庭锻炼一年,2007年以来共招录和选调45名青年干警,目前已有14人具有派出法庭工作经历,没有下派到派出法庭的人员,在机关部门也至少进行了一次轮岗。

  通过开展年轻法官下派出法庭人事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年轻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人民性理念,提升了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也调动了他们参与工作的积极性,下派到派出法庭,既学到了相关群众工作知识,提高自身能力,还能获得更多的人生机遇,因此这一改革深受年轻法官的拥戴与好评。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