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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工作能动司法为大局
2011-11-11 15:53: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健勇 高颖 褚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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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1日讯 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工作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促进辖区和谐稳定和环境优化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一直以来,让胡路区委、区政府不仅从政治、组织、程序上关心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工作,更在关键时刻给予执行工作巨大的帮助和支持。在该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李美琦等五人申请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街道办事处返还购楼款一案时,由于此案涉及到区政府所属街道办事处,申请执行人多次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而街道办事处又暂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矛盾十分尖锐,申请执行人情绪异常激动,并先后到省、市、区有关部门上访,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区委、区政府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执行工作。为防止矛盾激化,由区政府先行垫付了这五起案件执行款本金及利息130余万元,及时化解了矛盾,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局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某与被执行人让区万象商饮服务有限公司一案时,执行标的额14万元,也是由区政府先行垫付了执行款。自2002年以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下,该院共执结涉及区属企业、村委会等特殊主体案件12件,区政府垫付执行标的额近200万元,对执行工作给予了巨大的支持,鼓舞了执行干警的士气,激发了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提升了执行权威。

  牢固树立稳定意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让胡路区法院在执行杨某申请执行其儿媳张某给付监护支出的医药费、护理费一案时,就以促进家庭和谐为职责。申请执行人是被执行人的婆婆,被执行人的丈夫即申请执行人的儿子由于车祸而变成植物人。因被执行人张某在外地陪孩子上学而无法尽监护义务,一直由申请执行人杨某监护。加之申请执行人的儿子在未丧失行为能力前还有自己的工厂,因企业财产分配双方曾经发生过纠纷。从此,张某再也不带儿子去看丈夫,而杨某还十分想念孙子,在婆媳之间无法沟通的情况下,杨某诉诸法律。此案,申请执行人杨某由于年事已高,而婆媳之间、祖孙之间的恩怨已纠结10年,精神上饱受折磨,思想偏激,多次上访。受理此案后,该院从实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经济诉求入手,通过到双方家中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了隐藏在经济背后的感情纠葛。找到症结后,他们以法理为依托,以亲情为突破,十余次入双方家门,多次与双方沟通,在执行干警不懈的努力下,于2010年8月23日,杨老太太在家中终于见到了阔别十余年的孙子并与儿媳张某相拥痛哭,场面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们以法理和亲情相结合,全力维护家庭的和谐,最终使祖孙三代冰释前嫌,家人团聚,彻底愈合了刺痛一个家庭三代人10年的伤口。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力促进社会和谐。让胡路区法院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时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科技园小区居民与大庆石油管理局供用热水合同纠纷案。由于企业改制后管理局热力公司让胡路分公司停止了对该楼区的热水供应,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两级法院判决:大庆石油管理局恢复供水。案件执行过程中,他们发现继续履行合同的难度非常大,因原供热水管线年久破损,如更换新管线、安装新水表,费用将高达上千万元。而不履行合同,引发的矛盾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为了顺利执结这批案件,院长董玉武同志亲自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一起,利用晚间休息时间逐户夜访,向住户讲明执行难度,征求住户的意见,提出执行和解方案。经多次协调,原告与大庆石油管理局达成和解协议:为每户补偿热水器款1000元,并将购楼时缴纳的环境费用本金加利息退回。这批案件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和谐,而且为企业减少损失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