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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不给工资老汉断了救命钱 11万工钱变成一张废纸
2011-12-10 07:00: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刘旭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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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0日讯 62岁的李文富和61岁的李玉芹两口子是呼兰区农民,十年前,他们相继从呼兰区一家建筑公司退休。李玉芹患糖尿病,一次车祸还撞折了8根肋骨,此后一直在家养病,李文富则四处打零工赚钱。 2006年,包工头崔某从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聘李文富当工长。李文富爽快答应,并找了10多个人一起干活。

  转眼工程做完了,崔某却迟迟不肯给工钱。李玉芹几次三番去要,崔某总以建筑公司没给钱搪塞她,不过,给她打了一张欠条,11万多元工钱变成了无法兑现的一张纸。老实的李文富劝老伴儿: “可能人家是真没钱,咱就别要了。”李玉芹哭了一场又一场, 11万多元的辛苦钱,咋能说不要就不要。

  2009年,曾在李文富手下的工人们不于了,看崔某无意给他们工资,就向李文富要。李文富两口子一狠心,将家里的一处平房卖了。卖房当天,李文富就把6.5万元给工人们分了。

  去年底,李文富胃疼了一个多月,大夫告诉他,是胰腺癌。 “屋漏偏逢连夜雨”,老两口辗转到北京确诊,大夫说,若手术,成活率不到10%。他们又折回呼兰,李玉芹咬牙把第二套也是最后一套房产卖了12.5万元,拼上所有积蓄给李文富治病,进京3次,开一次药就要4000多元,家底被“榨干”。

  儿子患脑出血,女儿有骨髓炎,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哪能再向儿女要钱?躺在女儿家中,李文富打算放弃治疗,瘦得只剩皮包骨。无奈之下,讨工钱的念头再度燃起。经亲戚指点,李玉芹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王福寿接待了他们。

  两年多过去了,按规定,立案时限是两年内,欠条等于废纸。听着李玉芹的讲述,看着她病弱的身体,联想到其家的窘境,王福寿没有推脱,马上联系建筑公司经理。对方告诉他,早巳将工钱给了崔某,但是还差一点,崔某以此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王福寿对经理说: “将心比心,老人等着钱救命,不给钱,你们就是在杀人。省里早有规定,建筑公司不肯将工钱给包工头,要直接交给工人,欠条不管用了,但有法规管着你们。”

  经多次调解,建筑公司答应解决。半个月后,建筑公司和包工头分三次给了李文富11万余元拖欠工资。李玉芹喜极而泣,有了钱,能买药了,老伴能多陪她几年。

  干了十几年劳动保障监察的王福寿提醒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兄弟, 《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投诉人投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发生在两年内。所以,要早投诉,争取早解决。

责任编辑: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