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2月27日讯 2011年,七台河市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细,使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2011年,七台河市首次为财政供养人员发放住房补贴,人均增资300元;住房公积金比例提高2%,人均增资72元。上调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人均增资140元;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700元提高到850元;失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保险金支付标准由365元提高到490元。城乡低保补助月标准由230元提高到258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64元提高到184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由145元提高到165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水平由120元提高到20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8元提高到28元,新农合筹资标准由150元提高到230元,市内三级定点医保资金实现预付制和住院医保患者即结即报制,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特困小学生每年人均资助标准由16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生由300元提高到1500元,高中生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并免交当年在校学习全部费用,实现特困生资助全覆盖。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