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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扫黑除恶重点查处八类问题 铲除黑恶腐败势力
2019-03-07 09:23:00 来源:大庆网  作者: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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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3月7日讯 日前,大庆市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铲除黑恶腐败问题、坚决打掉“保护伞”等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的印发有何重要目的和意义?大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怎样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印发的重要目的和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作出专题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格之高、决心之大,前所未有。中央强调,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既是党中央赋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与强烈要求。

  此次印发《通知》,是按照《大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旨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巩固大庆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成果。

  问:《通知》中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答:《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找准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和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问: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理重点有哪些?

  答:根据《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定位,重点查处八类问题。

  一是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二是放纵、包庇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物流托运、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或为其提供便利、创造条件等问题。

  三是放纵、包庇在商场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操纵、经营“黄赌毒”和内外勾结侵蚀油田资源、争井霸井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四是利用职权为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金融诈骗,以及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提供便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五是在脱贫攻坚领域,放纵、包庇甚至勾结黑恶势力在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和资金安排使用等环节伸黑手,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六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七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有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八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问:组织领导方面如何做好保障?

  答: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市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也根据本地区情况建立相应领导小组。

  问: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保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

  答: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员上阵、全力以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务求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走向深入、取得实效。

  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相应领导责任。实行重点案件领导包保制度,各相关领导对包保地区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案件进行督办指导。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工作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方案制定等具体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举报受理、督查督办等具体工作,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移送、优先分办。案件审理室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协同审理等工作,有关案件优先审理、快查快结。宣传部负责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信息公开、宣传引导、警示教育等工作。巡察机构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在巡察中着力发现有关问题线索,确保地区、部门、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巡察全覆盖。

  各监督检查室负责对所联系县(区)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对所联系县(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调查处置情况进行督导,全面筛查已办结或正在办理的案件线索,避免出现有“伞”漏打、有“伞”不打、打“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会同党风政风监督室做好案件督办、业务指导等工作。

  各派驻纪检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纪检组(纪委),检查督促所监督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强化对所管辖行业、领域的监管,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严肃查处所监督部门及其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各乡镇纪委具体负责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纪律监督,与组织、民政等部门配合抓好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对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不符合选举条件的村“两委”人员进行彻底清理,对纵容、包庇、默许劣迹分子把持基层政权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群众身边的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

责任编辑:张广义

【专题】黑龙江扫黑除恶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