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3月4日电 2月28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消费者姜先生向记者反映,1月7日他在红旗大街上的华联吉买盛超市购买了一只“苑老三”沟帮子熏鸡,回家打开后发现熏鸡的肚子里面装满了吃剩的鸡骨架、鸡屁股等废物,姜先生找到商家要求赔偿但未达成协议。
据姜先生介绍,当日他在华联吉买盛超市购买了两只鸡,一只童子鸡,一只沟帮子熏鸡。先吃了童子鸡后,当准备吃熏鸡时,打开包装发现鸡肚子里装满了吃剩的鸡骨架、鸡屁股等废物。于是姜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给予赔偿。商家推到厂家,厂家给姜先生退款,并赔偿一只鸡。姜先生认为,他看到那只鸡肚子里塞满杂物后,一吃饭就恶心,要求商家给予精神赔偿。
据省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介绍,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鸡肚子里面掺杂废物,属于商家欺诈消费者,按照《消法》有关规定,商家应双倍返还赔偿消费者。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要求精神赔偿,《消法》里没有明确规定,商家和消费者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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