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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属24所高校3.5万大学生获国家助学贷款1.75亿元
2005-03-18 06:10:0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 想
东北网3月18日电 昨天,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与东北农业大学等24所省属高校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协议,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将指定13个分支机构分别为省属24所高校开展上门服务,将有35000名贫困大学生获得每人每年5000元的助学贷款,贷款总额共1.75亿元。受助学生人数占这些高校总人数的12%左右,贷款发放工作将从3月底开始到4月底结束。
据介绍,此次发放助学贷款执行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政策较以往有5点变化:
第一,延长了还款年限。旧政策是贷款学生自毕业就开始还款,4年内还清;现在贷款学生毕业1年至2年后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第二,改革了财政贴息方式。原来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贷款期间由国家贴息50%;现在是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全额贴息,毕业后所有利息由学生自己承担。第三,经办方式发生变化。以前是政府指定银行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现在是通过市场招标的方式。第四,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财政和高校根据银行贷款额度的一定比例缴存风险补偿金,双方各承担总额的50%。第五,建立学生还款约束机制。赖账学生的名单将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上曝光。
据悉,从1999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至今,我省已为2万多名贫困大学生提供了近亿元贷款。今年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首次采取了集中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最终由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向24所省属高校的贫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责任编辑:岳同明